各区县、西咸新区、各有关开发区(基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优结构促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办字〔2018〕21号)和《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发〔2018〕60)等文件精神,我们编制了《西安市2019年工业发展专项(转型升级)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专题
西安市2019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共分为13个专题,各专题具体的奖励标准、申报条件、申报应提交的资料及申报时限详见相关附件。
1. 工业招商项目补助专题(详见附件1)
2. 技术改造项目补助专题(详见附件2)
3. 企业规模晋档奖励专题(详见附件3)
4. 快速发展企业奖励专题(详见附件4)
5. 高成长性工业企业培育奖励专题(详见附件5)
6. 工业设计奖励专题(详见附件6)
7. 标准化厂房出租补贴专题(详见附件7)
8.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项目奖励专题(详见附件8)
9. 制造业智能化改造项目奖励专题(详见附件9)
10. 工业互联网项目奖励专题(详见附件10)
11. 西安工业云软件合作商补助专题(详见附件11)
12.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专题(详见附件12)
13. 企业开拓市场奖励专题(详见附件13)
对认定的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市级以上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全国软件百强企业,将依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优结构促发展的实施意见》,勿需申报,直接兑现奖励。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军民融合奖励、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奖励、优质工业产品推广应用奖励将另行发布指南或征集通知。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有关开发区工信部门负责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含央企、省属企业)、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上报。上报材料包括:两部门联合上报文件、各专题申报汇总表(附Excel格式电子版)和申报单位申报书。上报资料按照申报专题分类打包分送市工信委相关责任处室2份,市财政局1份。
(二)单位申报书纸质资料需按A4纸张尺寸印制,申报书封面统一格式详见附件14,申报书最后一项内容统一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15),申报书书脊处统一标明“XX专题-XX区县(开发区)-XX企业(单位)”,其他申报书内容请按照各专题要求内容的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进行简装,勿附带塑料或其他材质封皮。
(三)申报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通过 “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填报(网址www.xaxmk.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
区县、开发区财政局登陆财政内网(http://xmk.sn.mof)进行审核;区县、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电子政务网用户登陆http://10.7.108.56,光纤网用户登陆http://10.0.12.245),按照当地财政部门分配的审核权限进行审核。
(四)各区县、西咸新区、各有关开发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认真审核申报资料,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上报。
(五)市工信委可根据各专题申报情况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六)申报单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总体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
(二)申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良好。
(三)申报单位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财产被冻结或接管;
3. 被纳入行业监管部门黑名单;
4. 存在重大税收违法事件、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 在申报截止日前存在行政处罚失信行为且未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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